標包名稱: 湖州市南潯區(qū)系統(tǒng)平臺開發(fā)項目遴選公告(第二次) 標包內容說明: 本遴選項目為【湖州市南潯區(qū)系統(tǒng)平臺開發(fā)項目】(遴選編號:【】),遴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現(xiàn)進行遴選。 .遴選內容 .遴選內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標包:平臺開發(fā)服務 標包:平臺維護服務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年。 .本項目【設置最高應答限價,最高應答限價為【標包一:.元(不含稅,稅率%);標包二:.元(不含稅,稅率%)】元人民幣(不含稅),供應商應答報價高于最高應答限價的,其應答將被否決】。 .供應商資格要求 .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遴選人及遴選代理機構。 .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遴選。 .本次遴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應答。 .本次遴選不接受代理商應答。 .供應商【應承諾】成交后向遴選人開具符合遴選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為遴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被暫停或取消投標/參選資格的;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內騙取中標/中選的; ()在最近三年內因嚴重違反合同約定被解除合同/協(xié)議,或取消供應商資格的; ()在最近五年內,存在與采購活動相關的行賄犯罪記錄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為準); ()在與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合作過程中出現(xiàn)過重大問題且尚未妥善解決的; ()相關產品在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出現(xiàn)過重大質量或安全問題且未妥善解決的;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資格審查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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