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政中心及金山路辦公區(qū)衛(wèi)生保潔與會務服務項目采購需求公示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本采購項目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預算控制價:萬元。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采購內容:衛(wèi)生保潔與會務服務。
.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保證市政中心、金山辦公區(qū)及市級領導周轉房辦公區(qū)域正常運轉。
.需滿足的國家、行業(yè)、地方標準和規(guī)范: 符合相關國家、行業(yè)、地方標準和規(guī)范。
.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guī)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后附。
.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按照財庫〔〕號、泰財采〔〕號、工信部聯(lián)企業(yè)〔〕號、魯財庫〔〕號、財庫[]號、財庫[]號等文件要求執(zhí)行。
.項目交付時間:一年。
交付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需滿足的服務標準:優(yōu)質高效。
.驗收標準:合格標準。
三、論證意見
無。
四、公示時間
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jiān)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年月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六、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采購單位:泰安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聯(lián)系人:溫科長 電話:-
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樓
.采購代理機構:泰安市政府集中采購中心
聯(lián)系人:李老師 電話:-
地址:泰安市望岳東路號市民之家層東區(qū)
附件:
附件:需求方案.
發(fā)布媒體:
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m.faw-n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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