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 湖畔花都小區(qū)消防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 山西中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額: 元 .評審總得分:.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工程類 名稱:湖畔花都小區(qū)消防改造工程 施工范圍:湖畔花都小區(qū)消防改造工程,具體以本項目工程量清單為準。 施工工期:日歷天 五、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按磋商文件執(zhí)行。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供應商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人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提出異議或質疑,遞交方式: 書面形式遞交。按采購公告載明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向其提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②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③被質疑人名稱; ④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⑤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⑥必要的法律依據; ⑦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②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③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⑤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八、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采購人信息 名 稱:蚌埠市蚌山區(qū)淮河社區(qū)行政事務管理中心 地址:蚌埠市蚌山區(qū)荊山路號 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蚌埠璟程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明珠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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